我这才知道,小姑娘名叫上官飞燕,那个大汉之所以追着她,是因为她偷了他的令牌,而那个令牌是江湖上最大的杀手组织青衣楼的令牌。
先天高手叫做花满楼,是最近才搬来这里住的,他是个热心人,怕小姑娘还要被青衣楼的人追杀,还准备留她住宿几天。
我顿时严肃起来,刷刷地在纸上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对上官姑娘的名声不好,你要是怕她有危险,不如让她跟着我。”
这样她还能教我说话。
我已经懒得再去别的地方找人了,这个小姑娘会说话又能写字,让她教我多好。
上官飞燕看了我写的字,顿了顿才开口和那个先天高手说了什么,先天高手微微点头,又笑了笑,说了一句话,显然是对我说的,小姑娘把字写了下来,“姑娘可以住在这里。”
我有点怀疑他们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但我还是留了下来,因为我没有钱去住别的地方。
上官飞燕到底还是没有教我说话,她太闹了,根本就坐不住,时不时就要跑出去玩,要么是去跟花满楼叽叽咕咕地说话,要么就是兴致勃勃地去照料花满楼养的花草,然而经常把花浇死,挺大个姑娘了,走路会平地跌跟头,吃饭还会不小心摔碗。
撇开别的不说,上官飞燕是个挺漂亮的小姑娘,虽然闹腾,但不得不说,对于我这种经常会感到寂寞的人来说,这种闹腾并不到烦人的地步,我不喜欢她,只是因为觉得她有点虚伪,一个身上血气不小,至少杀过三五个人的小姑娘,总是做出一副单纯得像小孩子的样子,违和感太重。
是花满楼教我说的话。
他虽然看不见,但我写字的笔划稍微重一点,他可以通过墨痕摸出我写的字,然后重复几遍那个字的读音,我又不是什么笨人,只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就能和人简单地交流了。
学一门语言最难的是开始,而一旦开始交流,只会越来越流利。
我准备走了,我走之前准备向花满楼和上官飞燕道个别。
花满楼住的是个二层小楼,他原先自己一个人住在二楼上,我和上官飞燕来了之后,他就从二楼搬了出去,他除了养花,还养一些小猫小狗,只是不圈在院子里,平时会任由它们跑,到吃饭的时候再回来。
我找到花满楼的时候,他正在给一盆花修剪枝叶。
我已经见怪不怪,一个先天高手,虽然断了一感,但也不至于就真成个瞎子了,只靠摸索和听觉嗅觉能做到大部分的事情了。
我刚刚住进小楼的时候,因为会下意识收敛脚步声和呼吸声,经常一开口说话就把花满楼吓到,现在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习惯弄出点动静了,导致我刚一靠近,花满楼就知道我来了,他手里的剪子停了停,准确无误地对上我的脸,笑道:“戚姑娘”
我嗯了一声,说道:“上官姑娘没在吗”
花满楼点头,说道:“她今天一早心事重重地出去了,等会儿如果太阳落山还没回来,我就去找她。”
我摆摆手,“你别去了,我去找她就行,你一个人在家没事的吧”
花满楼怔了怔,笑道:“我离家几个月了,一直都在照顾别人,已经很久没有人问过我这样的话。”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我这是关心啊……”
花满楼连忙说道:“不是姑娘想的那样,我的意思是,姑娘应该很习惯照顾别人,我虽然不需要别人照顾,但被姑娘关心,还是会感觉很高兴。”
我琢磨了一下,有点怀疑这个小瞎子是对我有意思。
倘若是之前的我,只要稍稍往这个方面想一想都要羞耻,但我被方应看养了那么多年,每天沐浴在各式各样的夸奖赞美之中,心里已经很没有数。
于是我坦荡地问了,“你很喜欢我关心你吗”
花满楼又怔了一下,随即微微笑了,“当然,被人关心本就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我确认了,这个小瞎子是真的对我有意思。
既然他都如此坦然地承认了,我可以勉为其难地留下来,试试和他相处。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无关,正文无关,正文无关,应小伙伴们的人气投票弄的花花if线,预计五章,后续无关,只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