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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康熙三十七年,二月。

“福晋,今天晚饭吃什么”宫女绿灵习惯性的问道,这一个月以来,福晋可是跟以前不一样,以前虽然胃口也很好,但是却不像现在这样每天琢磨着吃,每顿饭都换着花样来,现在膳房的人,要得了信儿才开始准备这边的饭,不像之前,直接照着份例做菜。

郁秀,不应该说是毓秀,认真仔细的琢磨一番这个问题,“让膳房上个锅子。”

作为吃货大国,美食可谓是源远流长,能有幸吃到御膳房的东西,作为一枚吃货,真的是余愿足矣。

虽然来到这里仅仅一个月,但是毓秀现在已经不太想上辈子的事情了,反正她是孤儿,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就算是走了,也没有人会为她痛哭流涕。

眼下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她这具身体的原身是康熙第五子爱新觉罗胤祺的嫡福晋,也叫毓秀,不过是他塔喇毓秀,跟她原来的名字是同一个音,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不过那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原身虽然无宠无子,但是吃喝不愁,而且每天吃的还是御膳房做出来的东西,真真是人生一大享受。

不得不说,她对原身的身份实在是满意极了,前世那么多清穿的和电视剧,对于康熙年间的九龙夺嫡也算是知道一些,但是这九龙里可没有爱新觉罗胤祺,而且人家未来也是亲王,虽然权力不多,但是比起被幽禁的、被被除爵的来,已经很好了。

原身是一个稍微有点胖的小美女,脸上、胳膊上全都是肉嘟嘟的,不过这皮肤挺白的,唯一的缺点就是胖,圆脸、圆眼睛、圆嘴巴,就跟个福娃娃似的,明明都已经嫁人半年多了,但是脸上还满是稚气,就跟个小娃娃一样。

原身17岁结婚,现在还没到18岁呢,放在现代还是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但是在这儿,已经被丈夫和那些妾室们给弄得几乎要看破红尘了。

不过现在待在这具身体里的人是她,肯定不会为一个大猪蹄子而烦心,更不会跟那些莺莺燕燕争风吃醋,好不容易不需要为生存奔波劳累,光是靠嫁妆就可以让她几辈子吃喝不愁了,不好好享受生活,实在对不起老天给她的这个机会,也对不起老天爷给她开的金手指。

穿到这个世界以后,她有一个上辈子没有过的,原身也不曾拥有的金手指灵泉水,就像里描述的那样,用意念控制,右手食指的指尖可以流出水来。

这一个月她也背着人小心翼翼实验过了,大概有强身健体、排毒养颜的功效,没有洗经伐髓那么强大,但也要总好过药食。

老天爷可能是看她上辈子太辛苦了,所以这辈子想让她长长久久的享享福,这个金手指就是为了能够让她活得长久。

真的是谢谢老天爷了。

冬日里边吃锅子,可以说是再享受不过了,而且膳房呈上来的肉类里头,不只有切成片儿的羊肉,还有鹿肉和牛肉、鸡肉、虾子,可以用来涮的素菜也很多,白菜豆腐这些就不说了,居然还有板栗。

虽说这么丰盛,但是有一样没有,那就是猪肉,不止是吃锅子的时候,不会往上呈猪肉,都是其他的菜色,也没有猪肉。

古人有言天子食太牢,牛羊豕三牲俱全,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

所以牛羊肉才是上等的肉,而猪肉则被认为上不了台面,在宫中很难见到。

像红烧肉、锅包肉、把子肉这些就只能想想而已了。

穿到这个世界一个月,就没有比吃不到猪肉更痛苦的事情了,好在还有其他的美食安慰她,不然的话,她非得大醉上一场。

原身不受宠爱,一个月里头也见不到五阿哥几面,而且人家过来也只是用膳而已,至于嫁过来以后,常常顾影自怜、以泪洗面,跟没出阁的时候相比,都有几分消瘦了。

当然就算是消瘦了,原身依然是微胖界的一员,甚至还有小肚楠,好在这清朝的旗装并不修身,上下一般粗,也就免得出门被人笑话了去。

瞧瞧身上绫绸做成的旗装,上面绣着漂亮的碎花,镶着精致的盘金满绣滚边,摸摸头上的金雀钗,脖子上的镶银翡翠项链,手上的金镶玉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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