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封本身是直爽豪迈的性子, 做事向来只凭直觉,行事作风更是硬朗狠绝,在他身上很难看到诸如犹豫、迟疑这些情绪。
从来都是拿得起,放得下,并且从不犹豫,不屑于说谎,所以藜麦确认他现在状态绝对不是十几岁时候该有的之后,第一反应就直接单刀直入, 直接当着面儿问他。
秦封果然也没让他失望,看着藜麦的眼神有瞬间复杂, 带着微不可查的惊慌,随即露出个带着解脱的笑容, “是我, 你从来都很聪明,我也没打算能瞒你多久。”
他回来的比藜麦早些, 是在跟那几个小混混约架被逮进去看守所当天晚上,又冷又饿的缩在看守所冰凉的地板上, 迷迷糊糊睡着觉,半夜里冻醒过来, 内芯里就换了个人。
平白多了几十年的见识手段,看守所自然是关不住他的, 只是他理清楚那些记忆之后, 他没选择自己走出来, 他仍旧等着藜麦出现。
等待着藜麦再一次向他伸出援手。
坐在冰凉的地板上, 周围冰凉阴冷的环境让他头脑保持高度清醒,处于某种理智又沉静的状态,清楚的记起来他跟藜麦的关系突飞猛进,正是从他被藜麦捞出来的这段时间。
他需要这个契机,跟藜麦重归于好。
为此他必须得等待着,必须跟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安分的待在看守所里最狭窄阴暗的角落,待到藜麦过来见他。
哪怕他有多种方法能从里面走出来,可他害怕,怕其中有半分差错,他跟藜麦就会因此错过。
关押着他的房间阴冷潮湿,他也就仗着身体好才能撑着没生病,不过状态也不会太好就是,晚上总会冷得发抖,好不容易迷迷糊糊睡着,半夜总会在噩梦里惊醒过来。
……从他跟藜麦离婚以后,他已经连续做了许多年噩梦,他总会梦到藜麦从他们住的别墅二楼跳下去。
梦里看不清楚从阳台上一跃而下那道身影,只能模模糊糊见道影子,唯独地上那摊鲜红色血迹,清晰的格外触目惊心。
那噩梦太过真实,会断断续续缠绕着,会追寻着记忆往前,梦里藜麦会被人送到医院抢救,他看着那刺目的“手术中”三个字暗下去,然后会有个带着口罩的医生出来。
满脸悲痛的告诉他,人没救回来。
他能看到梦里自己如遭雷劈,面色死白,在听到这句话之后就像被抽走了所有生气,完全垮掉,像是被大雪压倒的枯木,跪在医生跟前痛哭流涕。
秦封并未经历过这些,他当时接到电话赶到医院的时候,藜麦已经处理好伤口躺在病床上,虽然昏迷着,却并没有生命危险。
可他潜意识里会不断去回想模拟当时藜麦从阳台上跳下去的场景,会想到各种最危险最严重的后果,每次都能把自己吓出满身冷汗。
他的医生给他做过多次心理疏导和暗示,搭配药物治疗,也仅仅只能让他在清醒的时候能够保持镇定和理智,一旦陷入睡眠就会形成恐怖的梦魇。
到后期他逐渐适应,知道藜麦没事,好好儿活着呢,他会试图从梦中醒来,不断地暗示着自己这只是个梦,麦子没事,好好儿的活着。
靠着不断地暗示挣扎着从梦里醒过来,浑身就跟被巨石碾过的疲累和疼痛,习惯性去揽旁边睡着的人,想把人抱在怀里。
捞了个空,才会猛然惊醒,麦子是真的,跟他离婚了……
然后黑暗和杂乱的思绪会席卷占领他的脑海,无论如何都无法再入睡,只能睁着眼睛等着天亮。
可他却又并不期待天亮,毕竟天亮了又如何,他的麦子也不会回来了。
后来他被检查出来身患胃癌,医生告诉他说治愈率在三成左右,可他太累了,甚至都没有力气去争取那百分之三十的机会。
直到他在看守所的地板上醒过来,环境虽然恶劣,可他却算是重拾希望,看到了几分曙光,哪怕再冷再饿,心都是热的。
因为他知道,他终将等到他的麦子,而只要他能够等到,他就会把人拽住,再不放手。
可他等到上辈子见到藜麦的时间,没等到藜麦过来,就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变故。
他为此焦躁不安,担心藜麦出事,又不敢随意从里面走出来,怕再出些差错,让两人本就复杂的关系更加复杂化。
在里面纠结犹豫好多天,才试探着出现在藜麦身边,隐秘的悄无声息的跟着,看着年轻的藜麦鲜活生动的身影,他根本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目光黏在藜麦身上,贪婪又直白,恨不得冲上前去,把人搂在自己怀里,死也不放手。
可他不敢。
他这一辈子,从身无分文、穷困潦倒被人嫌弃到恨不得远离三丈以外,到最后不管走到到哪里,都能被人尊称一声秦先生,其中的艰辛困苦只有自己知晓。
旁人说他心狠手辣也好,说他狡诈阴险也罢,他反正是不在乎的。
他在乎的无非是一个藜麦而已。
当然,他也曾经还把自己几个姐姐、那些跟着他的兄弟放在很重要的位置,甚至曾经为了他们,逼得他的麦子一再让步。
秦封每次想到这些事情,都会直接一巴掌呼到自己脸上,打得特别响亮。
那可是他的麦子呀,他放在心尖上宠着、疼着,就怕他受委屈了的麦子。
他就跟眼瞎心盲了似得,看着他们欺负他。
看着他的麦子一步步后退,到最后忍无可忍,要跟他离婚,他才知道,他的麦子受了多少委屈。
虽然后来他跟家里人闹翻,只想守着麦子过,可惜麦子早已经被彻底伤透了心,从麦子提出离婚,到他后来病入膏肓,差不多十年的时间里。
麦子甚至不愿意再见他一面,多看他一眼。
在看守所那阴冷的地板上醒过来,他以为自己是得了老天的恩赐,能跟麦子重来一遍,有机会在还没有那些痛苦和伤害之前,把麦子认真又虔诚的捧在手心里,再不让他受到半分伤害和委屈。
他醒过来的那一刻是多么的欣喜若狂,注定了他这辈子,唯一在乎的人就一个藜麦了。
可这种狂喜,在看到藜麦从空间里取出来整套酿酒工具,并且熟练的在家里改装好线路,把酿酒的器具安装好的时候,凝结成冰,然后碎成粉尘。
他知道,他的麦子,也回来了。
这个认知让他不知道该欢喜还是应该难受,整晚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挣扎纠结着,妄图寻找恰当合适的时机,出现在藜麦面前。
他不敢跟藜麦摊牌,他们曾经亲密无间,互相了解对方,他知道藜麦心软而且温和,跟别人相处从来都是看到别人的长处,轻易不与人结怨翻脸。
哪怕是藜麦曾经恨不得让他去死,可面对的是只有十几岁,并不知晓后事的他,藜麦并不会将两个不同阶段的他一概而论,反而会觉得年轻的他无辜。
会试图远离他,但是态度不会太过坚决或者说强硬,而不是像他跟藜麦离婚之后,想尽办法,都见不到麦子一面。
把自己活成十七岁的模样,是他唯一能跟麦子复合的机会,只要他还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年轻的秦封,他总能慢慢的磨到藜麦心软。
他从来不缺耐心。
他也确实猜的没错,虽然藜麦对他留下的诸多痕迹有所怀疑,可以藜麦的性子而言,但在并未确认之前,并不会跟他彻底翻脸!
他本该慢慢的,不留痕迹的悄然改变,好让藜麦在无声无息中消除对他的芥蒂,两人重归于好。
可惜藜麦学校发生的事儿彻底的打破了他的计划。
真正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起因还是藜麦学校那老师,当年藜麦退学的缘由他也知晓,知道藜麦对半途辍学,未完成学业有多遗憾,自然也知道藜麦有多想要继续念书。
虽然藜麦自己解决了学费问题,可学校那老师还是三番两次找他麻烦,不让他安心读书,甚至还在不停地算计着要开除藜麦的事儿。
藜麦性子软和懂礼,不擅与人争斗,与人为善的观念深入骨子里,遇到这种情况自然是往后退让。
他就是这般性子,只要不被逼到绝路,总觉得退一退也无妨,并不会影响到他什么。
反正就算你容不下我要开除我,我还能去市一中呢,就如同老太太说的,凭他的成绩,哪所学校去不得呢。
可秦封不一样,秦封是那种你戳我一指头,我就必须得扎还你一刀,还得捅到你血流满地的性子。
你动我放在心尖子上的人,那我就得把你胳膊给你折了粉碎了,让你再爬不起来,方才罢休。
他知道要动了那个老师和姓杨的,藜麦会从他两出事的时机,联系到之前他留下那些痕迹,怀疑甚至确定他不是十七岁的秦封。
顺藤摸瓜想到他也是重生回来这个事实。
他们还来不及缓和的关系会直接降至冰点。
可他在对这两人出手这件事儿上,半分犹豫也没有,毕竟这是他护在手里,放在心上,疼都来不及的麦子。
没有人能再让他的麦子受半点委屈。
包括他自己,也不行。
他可以在藜麦不知道的时候有所隐瞒,可当藜麦问到他跟前的时候,他永远也没办法跟人说半句谎言。
得到肯定的回答,藜麦表情平静的点头,跟他道谢,“不管怎样,还是多谢出手相助。原本我也纠结怎么跟你解释非得分手的事儿,觉得对你不公平,既然你也经历过那些年,也就省去了解释。
我知道你非池中之物,上辈子你毫无基础,仅凭着自己白手起家都能挣下那般家业,这次重来一回自然更加如虎添翼,青云直上。
你厉害能干,我不及你太多,可能你这辈子也没有用得上我的地方,不过你这次确实算帮了我的忙,若往后有什么事儿用得上我,你来找我便是。
咱们毕竟也认识这么久了,你也知道我不喜欢欠人人情,在这里我也祝愿你事业顺利,前程似锦……”
秦封突然打断他的话,神色复杂,“麦子!”
藜麦略微疑惑的抬头看他,眼神里飘着的冷淡疏远让秦封浑身难受,有口难言,喉咙里像是被塞满了玻璃碴子,哽咽着话语,就能划破血肉,腥热的血液只能往下咽着,怎么也开不了口。
最终犹豫再三,才蹦出来一句,“我们不是陌生人,你不用这般客套。”
藜麦凝神看着他许久,也没生气,只是好脾气的笑了笑,露出两个浅梨涡,“现在不是,以后也会是,没什么区别。”
秦封可受不了两人真成了陌生人,想想那种场景就能让他遍体生寒,也就没接他这话,转而说起其他事情,“我从大姐家搬出来,以后也不回去,这段时间准备就在市里做些小生意。
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学校周围的房子,说靠近学校热闹,我看市一中附近就很不错,我记得这边周围过不了几年就会重新规划。
会形成一个新型的商业广场,趁着现在房价也不贵,咱们就在这附近买几套房子吧,平时你愿意住学校里,周末可以出来住。
你喜欢养狗酿酒,咱们得买个面积稍微大一点的……我记得羌城国际最近新开了楼盘,是复式结构算是大跃层。
咱们楼上专门给你留出来放你那些酿酒的仪器和瓶瓶罐罐,楼下自己住,你看怎么样。”
秦封曾经接触过一段时间房地产生意,也自己买过地皮修建过楼盘,对市里哪栋房子什么时候建的,有什么优点可谓如数家珍,随手拈来。
他看着沉默不语的藜麦,心下忐忑,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拿期待的目光看着藜麦,含情脉脉地看着,硬朗硬气的脸上透着说不出的卑微和讨好。
秦封并没有觉得有哪里不对,语调柔和到连他自己没察觉到的柔软,“就咱们两人住,谁也打扰不到我们,好吗,麦子,就咱们两。
我不会再跟马杰他们来往,我会安安分分的工作做生意,再不跟他们接触。
你不喜欢大姐她们,咱们就不跟他们来往,我保证,不让她们进门,你做饭好吃,我会学洗菜切菜,吃完饭我会洗碗拖地。
咱们可以养条狗,你喜欢金毛还是拉布拉多,吃完饭咱们就散步去遛狗,然后去滨江路吹风喝点啤酒吃烤鱼。
周末的时候咱们可以开车去爬山,晚上可以去农家乐泡温泉,游泳,咱们还可以去体育馆打羽网球,我知道你喜欢看比赛。
等咱们攒够钱,我们一起去澳大利亚和法国看网球赛,你不是喜欢他们那边吗,如果你愿意,咱们还可以在那边住一段时间,你说好吗。”
藜麦看他,他两本身差不多高,两人都站着,距离不太远,可偏偏藜麦就能感觉到这人站在自己面前,低自己一个头那么多。
这个认知让藜麦有些不适。
在他的印象里,秦封是个不折不扣的钢铁汉子,强壮,粗旷,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顶天立地,就像上古传说里面的战神,哪怕是死,也得站着。
任谁也别想让他低下头。
他愣愣的看着面前这个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秦封,某种不知从何而来的茫然席卷了他,让他稍微变得有些浑浑噩噩,抿紧了嘴唇,“我一直以为……”
你从不会跟谁低头认错。
话语说了半截,藜麦猛地惊醒过来,他皱着眉,按压住自己跳得有些快的心脏,略微笑了下。
不可否认,秦封十分了解他,知道他想什么,想要什么,他差点就为秦封说的这些心动了。
不过也仅仅只是差点,他笑着摇头,“房子我会自己买,狗我也会自己养,我会自己做饭自己跑步,自己遛狗吃烧烤……若是想出国,我也会自己练习口语,自己办护照。”
藜麦笑着,走到窗户边,看着校园里隐隐绰绰得树枝,“你说的,确实是我喜欢的生活,可这些活动里面都不会再有你。或许是我自己,以后也或许会有别人,但那人,肯定不会是你。”
秦封猛地红了眼眶,眼里翻滚着无数汹涌澎湃的痛苦,他咬破了唇,借此缓解着心里被刀刺中搅碎般的伤痛,“麦子……为什么不能是我。”
藜麦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看了眼时间,已经过了九点,旁边保安大叔走过来,敲着会客室的门,“同学,已经到时间关校门,你该回寝室睡觉了,也让你哥先回去吧!
你这明天还要上课呢,睡不好可不行,冬日里晚上天气冷,早点回去休息吧。”
藜麦礼貌的冲他笑笑,“麻烦大叔了,我这就回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