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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张保国的烦恼苏茴看在眼里。

他的天赋并不在写文章这一方面, 因为用心, 他写了一篇可以过稿的, 并不代表他后面还能继续写出可以过稿的文章,一次是运气,并不能代表是实力,两次、三次了, 那才能证明他确实有这个实力, 而不是虚无缥缈的运气。

她投稿的频率倒是维持住了,隔了一两个月, 就会有一笔稿费收入, 她也不仅仅只投一个报社,还有其他的。

她写的东西也不是全都会被采纳,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 总有落榜的。

这很正常, 文章本来就有各自的审美, 要是全部被过稿的,要么就是十分有名气,要么就是文笔过人。

她的水平有, 但也说不上顶尖,她还不至于这么盲目自信, 现在在采纳的这些, 足够了,又多了一个正经的收入来源。

还激励了四个小子,让他们为了目标努力。

张保国花了两个月时间, 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都没有写出来。

看报纸看的多,妈妈还经常让他们摘抄好词好句,写不出来,欣赏品鉴的水平是有的,他自己也清楚,自己写的那些东西,也就能交上去应付应付不管事的老师,但是报社可不是老师,只要你写了就给你过。

说实话,他有点受打击。

他这时候不知道出道即巅峰这句话,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会用这来形容自己,难道他第一篇投稿的文就是他所能攀登的山峰顶端了吗这让他怎么甘心

跟他相仿的就是张卫国,他写出了很多篇,虽然很多都被妈妈打回来了,但一起送过去投稿的也有,不过毫无意外,全部没有过,他越挫越勇,质量不够,数量来凑,相信迟早有一天量变会引起质变。

就苏茴来看的话,他们两个暂时都属于无望的情况,但这也强求不来。

张保国他的技能点点在了身体素质这一方面。

苏茴给他们四个都做了药汤,还有灵泉帮他们提升身体素质,在他们四个人之中,张保国的根骨是最好的。

如果这是一个武侠世界的话,他们四兄弟去习武,毫无疑问,路最宽、最长的将会是张保国。

除了天生的根骨之外,他的毅力也相当出众。

除了天气不好,他每天去张成业那里报到,就是天气不好待在家里,也会补上需要做的运动量,有天赋,有毅力,只要不遭遇什么意外,这样的人,毫无疑问将会成为人群中的佼佼者。

在学习方面,他不如张卫国的思维敏捷,但是在普通人之中,也足够被一般人说为天才的程度。

身体好了,对人的影响方方面面,比如说,身体素质越好,记忆力、思维能力不会差到哪里去。

张安国和张定国的年纪不大,但一向聪慧伶俐,不然他们也不会轻轻松松的挑衅张卫国做哥哥的尊严,想要跟他做同班同学。

他们跳级跳的很容易,虽然有这时候学习没那么受重视,比较简单的缘故,自己的努力也占了一项。

苏茴进了芥子空间,来到一片稻田,随手掐下一棵稻子,再过几天,这一片稻田就可以收获了,正好可以补充即将到底的米缸。

她往前走了一段,是丰收的草莓地,看着地上红彤彤的点缀,苏茴眼睛不自觉的微微弯起,尤其是看到最中间某一株草莓的时候。

她种下的都是普通的凡种,不是灵种,也就是说,虽然是在灵气的环境下种植,但也只是凡果,不过,就算是凡果,也有变异的可能。

这是她种下的众多植物里第1颗变异的。

她特意寻找的比较特殊的植物都没有发生变异,反倒是有一颗草莓先发生变异了。

在一片空地的中央,一颗植株比周围的草莓都要小的草莓静静的扎根在那里,底下有一颗还青涩的果子,灵气运行到眼部,可以看得到果子上面灵气的氤氲。

这是变异成了低级的灵果,蕴含有些微的灵气,对于她现在的作用其实不大,但有变异就很好了,可以从普通的草莓变异成灵果,这已经迈出了天堑的一步,如果用另一个更准确的词的话,应该叫做进化。

从一种比较低级的生命形态进化成更高等级的生命形态。

不过,变异确实更有利植株的进化。

她用了不少的手段促进它们的变异。

隔壁那一块草莓地就是她的试验田,到目前为止收获了不少变异的植株,但是那些植株没有变异成灵果灵药,只是普通的变异,比如说果子形状变化,颜色变化,高矮变化等等,还有的直接就死亡了,变异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一面。

苏茴也不知道这一颗草莓成熟后到底有什么功效,目前只能看出有灵气,但是除了这点之外呢

有没有别的作用

在它面前待了好一会儿,她走到药材区域,这里的药材有的是她从山里挖来的,有的是她去药铺买了种子种下的。

有些药材,会随着年限的变化升级,最典型的就是人参,生长百年以上,就是一味灵药。

她面前这一片人参地,看那枝叶,就知道长得很好,要是,送去药铺,指不定会被认为是十年参。

苏茴采了一些药材,在芥子空间里面熬成药膏。

这是给苏浅明敷的。

这些药材她这里都有,就把这项工作承包了下来。

别的不说,在这灵气充沛的地方,这些药材的药性没得说。

苏茴还另外准备了熬了一副药汤,当晚就混在一扎药草中一起给四个小孩泡了一次澡。

看着木桶里绿油油的颜色,张安国抬起小胳膊“妈妈,这是做什么用的”

苏茴“把手放下去,只露出脖子,忘了”

张安国立刻乖乖缩下身体,只露出小脑袋。

“强身健体,预防疾病、驱逐蚊虫。”

张安国不明觉厉,好多功能啊,不过应该都是真的吧,因为印象中,他们几兄弟,已经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生病吃过苦药了。

想到之前去小伙伴家里他家人熬的药,他脸上就是一皱,那味道,简直了,他宁愿多泡几次这种味道重的药澡,也不想喝进嘴里。

张保国在给狸猫叔叔回信。

狸猫叔叔知道了他们写的文章上报纸的事,大大的夸赞了一通,还特意送了他一件礼物,一只看上去就不便宜的钢笔。

他现在就在用着这支钢笔给他回信。

下笔顺畅,字迹清晰自然,手感很好。

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买下。

谢谢叔叔的礼物,我收到了,很喜欢,叔叔,你信上说你去了首都是吗首都是怎么样的地方呢,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去

叔叔,防蚊包已经按照你说的量备好,另外用报纸包着的,是晒干的菊花,可以放在枕头里面。

写到这里,他的笔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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