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庞征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
他的父亲是巨富庞德安, 母亲是受宠的三姨太,自己又是长子,在家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志骄意满。
可也许就是因为过得太得意了, 他二十六岁时栽了一次跟头,而且一栽便是一辈子。
其实他第一次见朱砂的时候才二十四岁,非常年轻。手下的人推开百乐门的大门, 然后他走了进去,然后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个站在舞台上的女人。
说是女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
只不过她太美了,已经脱离了少女那种青涩的甜美, 直接过渡到了女人的风情,让人难以抗拒。
在昏黑的歌舞厅中, 只有一束橙黄色的光柔和地打在她的身上,而她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庞征便清楚地知道,他想要她,想要在他的床上看见她。
他对她的感情, 源于。
其实庞征自认不是一个浓重的人。朱砂是他的第一个女人,而他之前都太过于挑剔,眼光太高,挑肥拣瘦,也没有遇到一个合眼的女人。只不过他见到她的第一眼, 便知道她是可以的。
朱砂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最后一个。
她在他的生命中灵光一现,留下了最厚重的一笔颜色,然后便永远消失在了时间的滚滚长流中,再也不相见。
可是他对于她,却并不是如此。
庞征不是她爱过的第一个男人,也不是能让她最后爱上的一个男人,虽然他曾经有过这个机会。
他觉得,在朱砂的生命中,他只能算是一个不轻不重的转折点。
她对柳润的迷恋在他这里结束,对庞源的爱情在他这里开始。
不是他不认为自己对她的伤害不深,而是他不敢将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因为他对她越重要,当初对她的伤害就会有多深刻。
所以他宁愿自己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也不想要在她的生命中当一个举足轻重的过客。
他遇见她的时候有多么骄傲得不可一世,她走之后就有多么痛苦得肝肠寸断。
那时候的他是多么的得意自鸣,遇见她的时候也是盛气凌人,伸给了她一只手,却没有将她拽出深渊,后来反而还一手将她推了下去。
每一天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睡不着。
不是不想入睡,而是疼到睡不着。
头疼,手疼,脚疼,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痛得可以抽搐。
就像她纵身一跃之后会感到的痛意。
最主要的是,心疼。
疼到不行的时候,他会抽上一口气,暂时缓解一下,却发现一切终是徒劳,该痛的还是会痛,不会因为自己的逃避而减轻什么。
朱砂最终会死,还死得那么惨烈,他是罪魁祸首。
如果不是他一开始遇见她,她就算不会脱身百乐门,也不会遇见一个将她的真心轻贱的男人。
如果不是他后来漠视她的真心,她就算没有能和他修成正果,也不会被推向另一个男人的身边。
如果不是他将她推向了另一个男人的身边,她又怎么会有机会被又一次地欺骗,在她捧着一颗鲜血淋漓、伤痕累累的心奉上的时候,她又怎么会再一次被辜负。
他是怨恨自己的。
恨自己狼心狗肺,虚情假意。
庞征总觉得自己是爱朱砂的。
可是如果爱她,又怎么会那样对她。
是不够爱她,还是压根儿就没有意识到
他每一天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思考这些问题,把自己折磨得夜不安眠,甚至在她死后的有一段时间瘦不成形。
其实自从知道她的死讯后,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哭不出来。
欲哭无泪。
那一天他出门去百乐门,却听到那里的人们纷纷在谈论一个人的死讯。
一开始的他很漠然。
生死有命,怎么样都是注定好的,人力无能为力。
可是后来他听见了那个名字。
朱砂。
一个未来几十年让他几乎夜夜不能入睡的名字。
那一刻的他只感觉浑身上下的血色瞬间没了,脸色煞白无比,整个人就僵硬在那里,动都动不得。
他说不出来是什么感受,好像也没有书中说的晴天霹雳,甚至平淡得有一些轻描淡写。
就只是感觉身体中的一根骨头被抽了出来,扔到了再也找不到的荒郊野外。
空空荡荡,没有着落。
那时候的他没有撕心裂肺,好像虽然有心如刀割,可是他依旧却可以维持住面上的冷漠,微微点了点头,说了一声“嗯”。
一声“嗯”。
不痛不痒,云淡风轻。
就好像那天晚上回去喝得酩酊大醉的不是自己,好像她跟自己毫无关系,没有两年的纠葛。
庞征还记得,他第一次与朱砂说话,他说“要不要跟着我”
朱砂那时候已经有了女人的妩媚,瞥了他一眼,懒散地笑了笑:“大少真爱开玩笑。”
其实他没有开玩笑。
那时候他说要她跟着他,是意味着一辈子的意思。
只可惜后来他犯了一个错。
一个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错误。
他,庞源,以及朱砂之间三个人的孽缘都是由这一次的误判造成的。
若是问二十六岁之前的庞征什么最重要,他自然会说是权势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