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叹了口气:“也算是个教训吧。”
“太太我其实……就是觉得你写得很好……想学你试试看……”
“模仿很正常。一般来说会尝试走上这条路,都是因为看到很喜欢的文章,被激发了灵感。你上路以后,也是不断地阅读,不断地去学习别人写作当中的闪光点,博采众长。”
黑白指尖听他话中的回护和谅解,哭得更加厉害了:“我那时候看完《昆仑墟?仙骨》,写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你的故事……我也知道不应该这么像,但它就是最好的剧情,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可能性……”
“你的人物关系和人物设定都做得一模一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可能性呢”任明卿无奈道,“我也有读到好故事觉得余音绕梁的时候,下笔会被带跑,但我意识到后就会束之高阁,因为这仅仅就是一种练习,我要学他的精髓,不是学他的皮毛。创作是表达自己,不是表达别人,天底下不需要两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你不是对不起我,你是对不起你自己。”
黑白指尖愣住了,大家都说她罪大恶极,但没有人跟她说过这个。
“任何一个作者都是独一无二的。我看了《一世含桃》,你很有你自己的风格,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独特表达。你能被这么多人喜欢,不是单单因为我的故事剧情很好,你的文字同样也很好。你没有必要追求成为我,你要去成全你自己,不论写得好好坏坏,都是你自己。就算一开始不那么完美,那也应该坦然接受,为此努力,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没有捷径。”
“我当时写的时候,什么都不懂……我也只是想写的好一点……”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也相信你最开始没有坏心。你模仿我的旧作,去写了一篇差不多的,我个人觉得,这个行为本身对我无关紧要。这个世界上有个作者想要从我这里学到东西,我很欢迎。”
黑白指尖脸上露出了迷惘的神色。
“可是你接下来的商业化,以及为了金钱名利掩盖真相的举止,对我伤害很大。”
黑白指尖惭愧又胆怯地往后缩了缩。
“《一世含桃》在创作过程中就是有问题的,你也说了,你意识到跟《昆仑墟》太像了。可是《一世含桃》发布以后,你从来没有把真相告知过你的读者。”
“我不敢……最开始的时候,我也犹豫过要不要说,可是看到读者那么喜欢和支持我。我不想失去他们。”
“可能你的初衷并不坏,只是想学习,但是当你发现用我的故事可以源源不断获得金钱名利的时候,你就千方百计隐瞒真相,害怕东窗事发你就会失去一切。你真正从学习者变成偷盗者,是在这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每一次选择,你都选择隐瞒。
“最开始,你没有告知你的读者,怕失去他们的喜爱;后来,你没有告知你的经纪人,怕失去他的青眼相待;再后来,你不敢告知出版商和影视方,怕他们知道版权链有问题不再与你合作……不是你的东西,你当然会怕啊!害怕就是你的良心在对你发出警告:你得到的越多,最后跌得也越惨。你哪怕中途刹一次车,都不会是今天的后果。
“在读者来找你的时候,你大大方方说我是练习、是模仿,他们会弃你而去吗如果你告诉你的经纪人,这篇文不是你原创,他会不让你删文重开吗如果你告诉版权方这是别人的故事,他们会不向你预定下一本吗恕我直言,你太贪婪、也太懦弱了。你觉得你靠我的东西才能得到这一切,这对你我都是不公平的。”
“真得很对不起……”虽然任明卿有点激动,可是黑白指尖心里,第一次把愧疚凌驾于恐惧之上了。她知道任明卿真得都是在为她考虑,才说这番话。
“所以,就当是一场教训吧。做错了事,要勇敢地去面对,去承担责任,没什么大不了,你面对它,这个坎儿就过去了。你越是逃避它,隐瞒它,最后越滚越大。没有什么比清清白白的良心更重要,没有这个,金钱名利都是累赘。”
任明卿想说的都说完了,起身推门而出。
走廊上,庄墨和余尊并排站着抽烟,房间里的谈话,两人听得一清二楚。听闻开门声,庄墨把烟蒂一丢:“瞧瞧,我的作者。”神情骄傲地朝任明卿走去。
他永远喜欢小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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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当天晚上回京宇的办公室整理东西时,遇到了天凉王破。天凉王破郑重地朝他道歉,把他弄得一头雾水。经过天凉王破的解释,他才搞清楚了,原来他深陷舆论旋涡时,她曾以为他是个碰瓷者。现在真相水落石出,她为她过去的失言深感抱歉。
“我当时没有弄清楚就站队,差点给太太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我真是不知道黑白指尖是那种不要脸的人!她对您做得事太可恨了!我气得好几夜睡不着觉!祝病魔早日战胜她――真不知道这种人怎么还有脸活在世上!”天凉王破义愤填膺道。她骨子里就是特别有正义感的人,眼里容不下肮脏之事,真相大白后,她就改去黑白指尖微博里疯狂刷屏咒她死了。
任明卿不吭声。他背后不语人是非。
天凉王破虽然不知道任明卿就是上次指点他的人,但是任明卿的实力让她折服,原本对黑白指尖的喜爱和敬仰之情已经统统转移到任明卿身上来了,毕竟他才是写出那个故事的原作者。
她发泄完对黑白指尖的鄙夷之情,不禁虚心地问任明卿:“大大,创作上的事,你可不可以指点我一两句”
任明卿道:“少说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