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心里大概也是清楚的,越是退让,这个合约谈成的机率恐怕越渺茫。
这就是谈判的一种技巧了。
当然,如果谈到最后,结果真有“谈崩”的可能的话,到时候他再多退让那么一两步也不是不可以的。
就是,绝对不会再像现在那样,毫无底线地退让就是了。而谈判对手,在经历过了这么一番艰难卓绝的过程之后,恐怕也不会再狮子大开口了的。
只是,还没有等到双方走到这一步,一直作为强势的一方的张宸,居然突然松口了,他答应了可以接受只有35%的技术入股,但是同时,他也声明了保有自己个人人身自由的权利。
也就是说,这家公司,以后确实是属于他和高元两个人的了,不过,他本人却并不属于公司的一员,也不会在公司里担任任何一个职务,只会作为一个投资方而存在,而他往后再有什么新的发明、专利什么的,自然是也与新公司无关的。
当然了,如果新公司是愿意代理生产他的新的发明、专利什么的,那也不是完全没有商量的,就是,必需要高元拿出他自己的股份来作为交易了。
“嗯,我也不要你多的,新公司每使用我的一项新专利生产出来一种新的药物,你只需要转给我5%的公司股权就够了,你觉得怎么样?”
“呃,5%的股权?好像确实不多。”
高元闻言,一时真的是有点搞不清楚,这个约束条件对自己到底是利多一点,还是弊多一点。
说是有利吧,想想确实是有利。毕竟,如果张宸真的是能够再次研究出来一种效果堪比之前的那种药膏的药物来,那不必说,仅仅只是付出新公司5%的股权就能够拿到生产权,绝对是赚大了。
但是,弊的却是,怕就怕张宸太过“高产”了,到时候他原本一个绝对控股的大股东,搞不好都变成小股民了,搞不好还会被扫地出门的,所以不由得高元不紧张。
不过,这样的念头仅仅只是在高元的脑海里随便转了那么一圈,结果很快就被他忘记到脑后去了。
因为,他是心想啊,想要研究出来一种使用效果极佳的药物出来,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张宸之前能够研究出来那么一种药膏出来,恐怕就已经是极佳的天时加上地利,再加上各种的机缘和巧合才最终导致的结果,想要再来一次?哪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呢?
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是高元在最后签订合同的时候,却还是留了一个心眼的,那就是他在合同上规定了,他的股权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得低于15%的。
到达15%这个数字之后,张宸再有什么新的药物研究出来,到时候就只能是无偿授权给公司生产了。反正,到那个时候,整个公司基本上都是属于张宸自己的了。所以,张宸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
高元原本以为的是,这样的一条协议,以后是根本没不可能用上的。他仅仅只是习惯性的以防万一而已,可是,没有想到,这条协议最后却成为了最有利他的“救命稻草”。
当然了,这都是后话了,在此就暂时略过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