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等她很久了?
丁璇有些不信。
满打满算,她和马超分别不过一年时间, 这一年时间, 能算久吗?
果断不能。
丁璇挑挑眉,道“孟起,你我分别不过——”
她的话未说完, 便被一个带着几分清霜的怀抱迎了满面。
马超身上是好闻的水沉香, 又夹杂着西凉之地特有的冷冽, 糅合在一起, 便是马超身上独有的冷香。
张扬外露的锦衣繁华, 心思让人不可捉摸。
他永远高高在上,矜贵优雅, 就连在战场上搏杀,也是行云流水的贵公子式的如诗如画。
他上挑的凤目太高太高,没有什么东西能被他看在眼里, 也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放在心底,甚至就连争天下,也不过是因为一帮鼠辈尚且能争,为何我马孟起不能剑试天下的且试锋芒。
这样的一个人,一朝对某个人某些事上了心,如同前年的冰霜瞬间融化。
马超低沉的声音响在丁璇耳畔“不是一年, 是三百七十八天。”
“我很想你。”
夜风掠过枝头上积压的霜雪, 雪块扑簇簇地落在地上, 一下一下又砸在丁璇心上。
丁璇轻轻挣开马超的怀抱, 一抬眸, 便坠入在如星河一般璀璨的眸光里。
马超的呼吸很轻,热气洒在丁璇脸上,丁璇微微别过脸,目光落在古筝上,岔开了话题,道“你还会筝?”
话刚出口,丁璇便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傻。
马超自幼养在世家女的母亲膝下,世家公子,琴棋书画诗酒茶,莫说古筝了,随便找出一件乐器来,马超都能弹奏。
丁璇改了话题,道“公瑾善琴,子龙善萧,元让哥喜欢埙,再加上你的古筝,也算曲艺四绝了。”
马超不置可否。
天边的月色并不算亮,但与漫山遍野的雪地,倒也相称,丁璇与马超并肩而立,微凉的夜风扬起马超的抹额,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过她的鬓发。
这种环境很容易让人出生不该生的心思,丁璇闭了闭眼,整了整心情,决定和马超说点正事。
丁璇道“我在入蜀的路上,与你的西凉兵交了手。”
三国是一个武将云集的时代,武将云集,并不代表大同小异。
这个时代每个将领带兵的风格都十分明显,吕布带的兵悍勇归悍勇,但全靠吕布个人的勇猛在支撑,吕布以一当百,吕布的士兵便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勇往直前,反之,吕布若败,士兵们便是一盘散沙。
赵云来去如风,常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功,他麾下的士兵军纪严明,神龙见首不见尾,常让敌人败都不知道败在哪里。
而马超的西凉铁骑,风格就更鲜明了。
在世人的眼里,西凉乃苦寒之地,汉胡混杂,物资匮乏,这种情况下,西凉铁骑的名字听听就好,莫说整军的骑兵都装备精良了,一个骑兵能凑够一身盔甲都已经非常不错了。
但事实却是,马超的西凉铁骑,浑身上下就透着一个字贵。
丁璇第一次见到西凉铁骑时,甚至还觉得曹操苛待了汉献帝——身为皇帝的汉献帝都没有西凉铁骑的派头大,明光镜铠不要钱似的穿在身上,排成方阵立在阳光下,能闪瞎来人的眼。
先不论战斗力如何,单是这种气势,就能压得来人抬不起头。
当然,马超带出来的兵,也不可能是花架子,能打能抗,兼资文武,利用山形和装备精良的优势,硬生生地把她与卧龙凤雏张飞刘备的组合堵在川道外。
张飞看看对面甚是漂亮的盔甲,再看看自己士兵身上的破铜烂铁,恨得饭都多吃了几碗。
丁璇后来才知道,关中产良驹,产精铁,莫说只是马超麾下的西凉铁骑这般的装备,纵然再来几个军队,马超也装备得起。
听到丁璇说与西凉铁骑交手,马超眸光轻转,落在丁璇身上,道“他们没伤你罢?”
“没有。”丁璇摇了摇头,道“西凉铁骑之骁勇,世间罕见,也难怪张鲁与刘璋望风而降。”
她上次去关中找马超,并未见到西凉铁骑,故而对西凉铁骑也并不了解,听闻张鲁刘璋降了马超,她还颇为感慨了一下张鲁和刘璋的胆气。
好歹是割据一方的诸侯,怎能这般窝囊,连打也未打便草率投降?
见了西凉铁骑后,丁璇认真地觉得,有时候,投降也是一种策略——川蜀之地安逸生活养出来的兵,遇到西凉铁骑,只有送人头的份儿,还不如早早投降,马超高兴了,他们的日子也能好过点。
西凉铁骑继承了马超善战的优点,同时也继承了马超的骄矜和目中无人。
她派出的探子回来说,西凉铁骑将川蜀的兵士当奴仆一样使唤,川蜀士兵自知双方实力相差太大,战战兢兢地替西凉铁骑跑前跑后甚是殷勤。
想到这,丁璇忍不住道“西凉子弟虽勇,可治理天下,只有勇,并不够。川蜀会因为西凉军的不可战胜的威名望风而降,却不会一世归降。”
星光落在马超的眼底,马超看着星光下的丁璇,问道“那么你呢?”
马超的问题太跳跃,丁璇问道“什么?”
马超道“世人会因为西凉神威天将的名声归降我”
说到这,马超声音微微一顿,稍稍走向丁璇,语气蓦然一软,道“你会不会?”
丁璇反问“你觉得我会吗?”
这个问题简直实在侮辱她的智商,她几乎怀疑马超是不是因为穿得太风骚单薄而冻傻了,要不然也不会问这么蠢得问题。
马超斜睥着丁璇,将她整个人罩在自己眼底,半晌后,方道“你若与寻常女子一样,或许我便不会喜欢你了。”
丁璇眉头动了动,道“你的喜欢,并不是喜欢,是新奇,是厌倦了唾手可得的心血来潮。”
“今天你觉得我和旁人不一样,你便喜欢我,改日你见了另外的不一样,你便又喜欢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