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昨夜,从那小童嘴巴里可套出幕后之人”
解挽衣缓步向前,从院墙外长进来的花枝,垂在他的肩上,被他用折扇挑开,“他比那姝宁谨慎多了,我几番试探,都被他避重就轻的躲过。”
“那要不要”李廷禹目露凶色。
解挽衣颔首笑笑,“那人躲在暗处,只驱使一个小小的姝宁,便将你我二人玩弄在鼓掌间甚至到此刻,他还隐于暗处,若你我做些什么,打草惊蛇,只怕他马上便能舍了那两个棋子,全身而退。”
李廷禹心中也有几分焦躁,他恨不能现在就将那隐在暗处的人抓出来,而后
“李兄稍安勿躁。在我查出他们主仆二人背后的那人之前,还请李兄,再与那姝宁周旋周旋,切忌让他起疑。”
折扇点在李廷禹的胸口,轻轻敲了两下,本来神色阴沉的李廷禹,抬眼见到解挽衣的笑颜,只能又将那恼怒的情绪压了下去,“一切,但听王爷差遣。”
金珠子近来,总有一种自己被人监视的感觉。这感觉,一开始并不真切,加上他托身在花楼,又没有与人交恶,实在找不到会被人盯上的缘由,于是,他便将这感觉归做自己太过敏感。但现在,出了姝宁的事,他心里总有个疙瘩,对于自己被人跟踪一事,感觉愈发强烈起来。
他怕那人,是李廷禹或是解挽衣派来,所以近来行事,愈发小心翼翼,除去必要的事交代给姝宁,在他面前,几乎都是以奴才自居。姝宁没他那么多心思,只看他在自己面前,不再像从前那样指手画脚,就以为他是怕了自己。毕竟,他如今攀上了解王爷,整个楼里的人,都对他毕恭毕敬,金珠子这样,也是理所应当。
金珠子在他身边伺候了一年多,自然知道姝宁是个什么性格,只是懒得与他计较罢了。
端着托盘从楼上走了下去,花娘在楼梯下面,叫住了他,金珠子走过去之后,花娘揭开托盘上的碗盖儿,看到里面剩了大半的燕窝,心疼的皱紧了眉头,“姝宁那小贱人,嚷嚷着要吃血燕我费心给他弄来,他就只吃了两口,真是气死个人。”
金珠子从不背后道人是非,只是姝宁这样的性格,在楼里实在不讨人喜欢。
花娘如今,也只敢在背后说他,生怕叫姝宁听到了,去他两个恩客那里告状,所以只小声啐了几句,就让金珠子将东西端回去了,“这血燕倒了也可惜,金珠子,你热一热,给相思送去。”提到相思,花娘便叹气不止,“她本来身子骨就弱,现在还打了孩子这东西给她补一补,也是好的。”
金珠子听出了花娘语气中的心疼,他问道,“相思姐姐,她没事吧”
花娘马上摆出一副凶恶面孔,“她有事也是活该自己什么身份,还敢在肚子里留种还好是让我发觉了,不然叫她生出来,以后连乞丐都瞧不上她行了快去快去,热一热,给她送过去。”
“是。”
金珠子端着血燕,去厨房里热,那平日里总喜欢支使他的龟奴,看到碗里的东西,眼睛一亮,就着姝宁吃过的汤匙,就要伸进去舀一勺子,金珠子抬手拦住,“二柱哥,这是妈妈给相思姐姐的。”
“相思她哪里配吃这么好的东西”龟奴眼巴巴的瞅着那碗里的血燕,“肚子里都留了野种了,以后怕是狗都看不上她。”
汤匙撞到碗沿上,发出清脆的一声。正在那龟奴,要舀出血燕来的时候,金珠子忽然捏住他的手腕,声音也与平日乖巧温顺不同,“我说了,这是给相思,不是给你的。”
龟奴手腕一痛,勺子就掉回了碗里。
他看着平日里任他拿捏的金珠子,今日看着,有些瘆人。
金珠子又在血燕里,加了血补气血的东西,炖的热腾腾的,给楼上修养的相思送了过去。往日楼中娇柔妩媚的相思,此刻靠在病榻间,脸白如纸。金珠子将东西端过去,甜甜的叫了声,“相思姐姐,吃些东西吧。”
相思眼睛都不动一下,就怔怔的望着一个地方。
金珠子就揭开碗盖,用汤匙舀了一些起来,吹散热气,喂给相思。相思闭上眼,摇头躲过。
“相思姐姐,这是血燕,你身子虚,吃这个补一补也好。”
相思气若游丝,“我吃不下。”
金珠子就在旁边看着她。他始终不懂,为什么会有一个女人,愿意为男人憔悴成这个模样。又舀了一勺,吹凉了喂过去,相思还是摇头,“我吃不下。”声音刚落,眼泪就掉下来了。
金珠子想劝她,却又觉得说再多也是枉然。为情所困的女人就是这般可怜可悲。
他将碗放在一旁,起身去将梳妆台前的铜镜捧了过来,塞到相思手上。相思从他进来,就没有正视他一眼,此刻眼珠却定定的落在了镜子中憔悴苍白的自己脸上。
“值得吗”
为一个薄情的男人,弄成这副模样,值得吗
只问完这一句,金珠子就带上门出去了,在门掩上的时候,他看到坐在床上的相思,抱着镜子痛哭起来。值不值得,只有自己知道吧。
金珠子向来是没心没肺的人,从相思房间里出来之后,心里那一丁点的伤怀也没有了。因为是正午,花楼里的姑娘都在歇息,花娘算完了账,也回房休息去了。金珠子就是这个时候,从楼里溜出去的。
他在城外有间房,倒不是他自己安置的家业,而是偶然寻见的一个猎户废置的木屋。他从姝宁那里搜刮来的金银珠宝,都被他藏在木屋后用来贮藏番薯一类的地窖中。为了防止被人偷走,他还在木屋四周,设了些隐秘的机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过来检查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