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张口刚要说什么,却见罗衣一转身,径直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手里拿了根炭条进来了,找了根布条一裹,然后抽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霸道村姑爱上我》这几个字,指给李氏看“我会写字。”
李氏看着上面方方正正的字,愕然瞪大眼睛,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居然会写字!
“这怎么可能?!”
胡二妞从小在大马庄长大,她爹不疼她,她后娘又苛待她,怎么会找人教她识字?再说,整个大马庄,识字的人也不超过三个!村长是一个,周自荣是一个,再没有别人了!
这个小贱人怎么忽然会写字了?
“许是撞鬼了?”罗衣放下笔,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反正忽然就会了。”
李氏被她似笑非笑地看着,不由得想起那天晚上,她便是这样站在窗子外面,脸上似笑非笑。一股凉意从脊椎骨爬上来,一直窜到后脑勺,李氏不由得后退两步,离她远了些。
“会,会就会。”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觉得冷,一刻也不想在这屋里待下去。
约莫是被罗衣吓着了,李氏安分了好几日。
罗衣也没多余的闲心搭理她,一点一点写起了话本子。
她给王大林讲的是故事的大体框架。其中的细节,包括古大妮如何应对村民们的排斥,如何跟书生坎坎坷坷地过日子,如何教养孩子,在书生做了官后,她如何跟官太太们打交道,都需要细细填补进去才好看。
一转眼,七日过去。
罗衣将写好的话本子用布包好,提在手里,便往城里去了。
她走后,李氏鬼鬼祟祟地进了她屋里,翻箱倒柜起来。她就不信,这小贱蹄子将钱藏得那么严实,一文钱也找不到?
然而她翻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没找到哪怕一文钱!
而且那封和离书也依然不见踪影!
“这小贱人!”李氏哪还不知道,罗衣防备着她,重要东西都带在身上?一时气得牙疼,恨恨地道“我就不信,时日长了,你还能时时带在身上!”
罗衣确实可以时时带在身上,并且没有丝毫不便。
成为胡二妞之后,她有了一个特别的技能,那就是凡是属于她的东西,都可以存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去。她心念一动,就能存进去。再心念一动,就能取出来,轻巧方便。
李氏想从她屋里找到重要的东西,这辈子都不可能了。
到了清风楼,还没进门,就见到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门口。
王大林也不知何时到的,居然站在门口等她。见她来了,立刻眼睛一亮,热情地冲她招手“妹子,你来了?快,快进来!”
罗衣笑笑,把手里的的话本子递给他“写好了。一会儿你看看,有哪里不满意,我再改。”
她自觉是不必改了的。之前的框架都讲过的,就是脾气硬朗的老太太喜欢的那种。细节如何,其实没太多可不满的地方,只要把女主角写的硬气、有福气就是了。
果然,进了雅间后,王大林翻看了几页,就赞不绝口“好,好看,就是我祖母喜欢的那种。”
罗衣一点儿也不意外,笑着倒了杯茶,慢慢地品着。
王大林看得很快,看完后,给银子也很痛快“写得好看!不知道妹子还有没有别的故事?我祖母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听人说书,偏偏合她老人家胃口的又不多。妹子你写的这个就很好,如果还有别的,我还花钱买你的!”
“有!”罗衣果断点头,就算现在没有,回去后她再编也就是了,“不过,我有件事请教王大哥,不知道你有没有熟悉的胭脂铺子?我会做一点胭脂,想借他们的地方售卖。”
写戏本子虽然赚钱,但罗衣其实不擅长讲这个,她做熟了胭脂,还是打算从事老本行。
王大林想了想,说道“我二叔倒是有一间胭脂铺子,不过他卖的胭脂都比较贵。”
“贵就好!”罗衣干脆地点头,“改天我做好胭脂,拿给你看。你要觉得好,便帮我跟你二叔说说情,卖的银子可以抽两成到三成给他。”
王大林觉得这个妹子说话真是干脆,他心里充满了好感,拍着胸口应下“没问题!”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罗衣便拿着余下的十五两银子,离开了清风楼。
上回的五两银子定金,被她买衣裙、买鞋袜、买雪花膏等,花的差不多了。新得的这一些,她也没打算留手里。
买了做胭脂要用到的原料,花费了大概七两银子,还余下八两,罗衣想了想,打算买一盒头油,买一把桃木梳子,再买一盒更滋润的面脂。然后再随便逛逛,淘两根漂亮发簪戴一戴。
手里有钱,买什么都顺利。罗衣很快买好头油、桃木梳子和面脂。还剩下五两多银子,她打算淘两根好看的发簪。
就在她挑了又挑,终于在一个小摊上挑到中意的发簪时,付钱的手被人按住了。
罗衣抬头,看清按住她的人,挑起眉头“好巧。”
拦住她的人是周自荣。
周自荣今日跟同窗相携出行,是打算买一些作画用的纸。没想到,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清风楼的门口,跟一个年轻男子有说有笑。
他当即脸上就绿了,与同窗告辞后,便往清风楼走去。
虽然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夫妻,可他们毕竟过了明面的,大马庄的人都知道她是他的妻子。如果有熟人进了城,看到她与别的男人走在一起,叫他的颜面往哪放?
他要叫她知道,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
很快,他走得近了,两人的对话也落入他的耳中。得知她在跟那年轻男人做生意,并不是有私情,他松了口气。
随即,听到一本话本子前后卖了二十两银子,他心里顿时浮起几丝异样。
很快,那丝异样变成了自得。她嘴上再怎么说不喜欢他,与他不是真正的夫妻,还不是要赚钱养家,讨他欢心?
难怪他在和离书上没有按手印,她却什么也没说,她根本不是真的想与他和离,她就是拿乔罢了。她其实很喜欢他,而且喜欢得不得了!
他一路跟着罗衣,看着她拿了银子,从清风楼出来。城里人多,而且今日不少书院里的同窗都出来买东西,他怕被同窗看到,便没有上前跟她相认,而是远远跟在她后头。
他打算等她走到人少的地方,他再上前去,把她手里的银子要过来。没想到,罗衣一直在繁华的地段走动,哪里人多,她就往哪里走,他根本找不到机会。
眼睁睁地看着她买完鲜花买珍珠粉,买完头油买梳子,一口气就把银子花掉了大半,买的还都是些没用的东西,周自荣气得脸都绿了。
“住手!”终于,在她要把最后的钱花在发簪上时,他忍不住了,从人群里出来,按住她的手。出错了,请刷新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