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个黄毛小丫头,哭骂闹都没用,给沙雕爹洗刷清白最要紧。
奸情?不存在滴!纯属诬陷。
真相是吴碧莲“因爱生恨”,跟村里的民兵队长李得魁联手设套,摆了沙雕爹一道。
这个心机婊死了丈夫,“头七”未过,就琢磨着怎么改嫁。
她年轻貌美,一般的邋遢光棍瞧不上眼,相中了甘露的爹,一个魁梧精壮的鳏夫,芦庄生产大队的支书,号称全公社最年轻、最有前途的支书。
吴碧莲打定主意,逮住机会就往“甘支书”身边凑,抛媚眼,献殷勤,变着花样撩人。
甘大海榆木疙瘩,躲着她。
一来二去,村里渐渐有了难听的闲话,吴碧莲急眼,半夜溜进甘家,赖在甘大海床上不肯走。
甘大海也倔,坐怀不乱,蹲在院子里晒了一晚上的月亮,抽了一整晚的闷烟。
吴碧莲吃了瘪,恼羞成怒,不再妄想当“支书娘子”,转头跟村里的金牌无赖李得魁勾搭上了。
李得魁二十七八岁,退伍返乡当了芦庄的民兵队长,手下几十号民兵,穿山过河吆五喝六,威风得不行。
去年冬天,村里的老支书病重,去沪上治疗,临走前要村民另选一位“带头人”,李得魁和甘大海,成了竞争对手。
一个是民兵队长,一个是生产队长,年纪也没差几岁,但甘大海脾气好,人缘好,李得魁好勇斗狠,霸道自私,不得人心落败了。
愿赌服输?呵呵哒!
李得魁一心想整垮甘大海翻盘,吴碧莲送上门来,苟男女一拍即合。
按照《莲》剧原始剧情,他们得逞了。
甘大海倒霉不说,最无辜的是田家的小媳妇燕妮,她稀里糊涂被人捉了奸,押送公社游街,脖子上还挂着一双破布鞋,围观人群成山成海,咸猪手肆无忌惮,她羞臊难堪,自己跳了井。
她一死,甘大海百口莫辩,坐实了“奸夫”名头,“破坏军婚罪”重判三年。
李得魁成了芦庄的新支书,在村里一手遮天,吴碧莲也当上了妇女主任,从前那些污糟事没人敢提起。
苟男女春风得意,还不放过甘露,没娘的小姑娘,又没了支书爹庇护,温驯胆小,水灵俊俏,李得魁那伙色胚哪舍得放过她?
他们趁村里放露天电影,让吴碧莲把人诳到村外的玉米田里,蒙上眼,按手按脚祸祸一晚上。
刚满十六岁的小姑娘,无依无靠,身心俱伤,回家一根绳子挂梁上……
甘露穿剧,不想“活不过三集”,死得憋屈。
她想自救,得先救甘大海这个沙雕便宜爹。
“捉奸门”最大的纰漏,是燕妮。
她虽然名义上是田国梁的媳妇,却一没登记,二没洞房,是田国梁的爹托媒人说定了婚事,装病把在部队服役的儿子诳回家,逼着他摆酒席成亲的。
田老爹这么干,是怕儿子在部队上提不了干,也转不了志愿兵,灰溜溜退伍返乡,连个媳妇都说不上。
他想趁着儿子还在部队,扯着能“提干”的幌子,给儿子娶个漂亮贤惠的好媳妇。
整个70年代,高考恢复之前,农村青年想进城,女靠嫁人,男靠当兵,一拨拨待字闺中的漂亮姑娘,押宝入伍当兵的男青年。
婚后一旦对方提了干,就夫荣妻贵,提不了,就各种尬。
田国梁家境贫寒,却是有骨气的好青年,不想靠“诓骗”娶媳妇。
他把自己的处境细细说给准媳妇听:在他服役的东海舰队,普通士兵提干的几率约等于零,想转志愿兵也是千难万难,百里不挑一。
他唯一能争取的,是入党,返乡后在生产大队锻炼几年,当个记分员、小队长,或者学门手艺,多挣工分养家。
Low到爆的前途,气得燕妮娘当场黑脸,骂田老头“人瘸心坏,胡吹大气”,要悔婚,把女儿许配给公社干部的侄子。
人家不但给双倍彩礼,还答应婚后让燕妮去供销社上班,风不吹日不晒,一个月挣的钱,抵得上她在生产队干一年。
当娘的势利眼,女儿死心眼,非要嫁来芦庄。
但田国梁还是义务兵,按军规不能结婚,只含含糊糊摆了几桌酒席,当晚入洞房。
天亮以后,田国梁坐车返回部队。
满芦庄的人都以为,田家小子已经把“好事”做了,然鹅并没有。
“甘露”穿剧,信息来源比NPC全面,第一时间想到这个纰漏。
傻爹落入圈套,被“捉奸在床”了又怎样?只要送燕妮去一趟卫生院,证明“小媳妇”还是“大姑娘”,苟男女的诡计就不能得逞!
作者有话要说: 小仙女们,看文愉快,喜欢收藏,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