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之是孤儿,十四岁的时候被莫冰的父母收养,十六岁情窦初开,和莫冰在一起,他们是彼此的初恋,到现在已经十四年了。
姜九笙是旁观者,很难置喙,挂了电话,听闻乐器声响,她提了提裙摆,款款入场,推门,闪光灯入眼,映出了女人精致的模样。
“姜九笙。”
杏粉的长裙,深v,甜美又温柔,女人生得秀气,熟稔地喊着姜九笙的名字。
姜九笙抬眸,轻轻一瞥:“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女人莞尔一笑,眼里添了一分明艳,介绍道:“我是温诗好。”
云城温家的小千金,刚才那位的外甥女。
温诗好这三个字姜九笙并不陌生,最近莫冰时常将其挂在嘴边,说是词曲界的后起之秀,只写了一首歌,便火遍了大江南北。那首歌姜九笙也听过,天后倾情献唱,现在还挂在音乐风云榜上,今晚最佳作曲的提名里便有温诗好这个名字,一曲成名,看来是要借这颁奖晚会的东风,揭一揭庐山真面目了。
今日是吹的什么风,竟吹来了两位温氏女。
姜九笙颔首问候:“你好。”
大家族养出来的女子,礼仪气度都很好,浅浅一笑,刚好露出八颗洁白的赤贝:“我去看过你的演唱会。”目光凝了几分审视,却不刻意,她说,“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个故人,连名字也一样。”
故人?
一般来说,拉近距离的社交手段里,似曾相识与相见恨晚是最快的。
姜九笙只是淡淡应道,不亲也不疏:“有机会的话,可以见一面。”
温诗好凝眸而视:“她去世了。”
那一瞬,她目光炯炯发光,像荆棘丛里一堆火光。
姜九笙突然觉得,应该真有那么一位故人,与这位温小姐亲密无间,或者,深仇宿怨,她无心探寻别人的隐私,说了句抱歉,便收了话题。
温诗好也只是摇摇头:“没关系。”笑着先一步进了晚会大厅。
姜九笙回座位时,徐青久不在,苏倾正拧着眉头,额头上冷汗直冒,脸色白得厉害,无心看开幕表演,姜九笙挪过去一个位子,低声询问:“怎么了?”
周遭的艺人们都专注于舞台,亦或是全神贯注地摆好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完美姿势,等着摄像头的捕捉,并不关注其他。
苏倾低头,两人像是窃窃私语。
她说:“我来事儿了。”
姜九笙拧了拧眉,抬头扫过顶上的摄像机位与灯光,随后指了身后一处:“那边光线暗,你先去二楼等我。”
“嗯。”
苏倾抱着肚子不动声色地撤了,一路做贼似的东张西望,助手在休息室,新招没多久,并不知道她的底,一时也不好贸然过去,只好暂时溜进厕所,所幸没撞见谁,不过,不幸的是,她的白裤子还是见红了。
苏倾坐在马桶上,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姜九笙进不来男厕所
她顶着一屁股红也不敢随便出去了
马上到她上台热舞了
下面还在血流成河—
“咣!”
突如其来的关门声打断了苏某人的沉思,她不自觉就竖起了耳朵,听见隔壁悉悉索索的声音。
“良哥。”
是个男人的声音。
哦,这是男厕所,不奇怪。
一会儿过后,苏倾又听见了金属皮带扣的声音,不太真切,她干脆把耳朵贴隔板上了。
隔壁男人在讲电话。
“送条裤子过来。”
“嗯,脏了。”
“快一点。”
男人故意压着声音,苏倾听得不太清楚,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两间厕所连通的地方,露出了一截裤腿。
男人在脱裤子!
嗯,这一定是猴子请来的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