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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粉妆玉琢

锦棠将酒捧给康维桢,示意他闻上一闻,再道“咱们罗家的酒是高梁酒,但您往昔吃的,只是三年发窖,然后经过五种基酒勾调的成品酒。

今日这一坛,是我拿这九年来,我们罗家所有的基酒进行勾调过的。酒陈一年,味辛,陈二年,味辣,陈三年,味苦。酸甜苦辣,丰富的百味,全在这一坛子酒里,您先尝一口咱们再说,如何”

事实上酿酒最重要的就是调酒,而调酒则特别考验一个人的口感。

这也就是为什么罗家兄弟酿酒的时候,酒总是卖不出去,葛牙妹却能酿出很好的酒来。

她天性易醉,舌蕾敏感,对于酒的口感有一个格外严格的分辩,而锦棠恰恰又继承了这一点,再者,她上辈子去过京城,遍尝百家之酒,照着上辈子的记忆调出来的,恰是味道最丰厚,也最有质感的酒。

康维桢于是尝了一口,两道修眉挑起,抿了抿唇“难吃。”

罗锦棠可不相信,立刻反驳道“那是您今日舌头不对,我这酒不可能难吃。”

锦棠调这酒的味道,是按着赤水河畔茅台镇的千年名酒,匠风酒而调的,而她的优势是,比匠风酒口感更要醇和,绵柔,前味不辣,后味优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康维桢噬匠风酒如命,本来是迄立不倒的清水巡抚,就是因为贪酒,收了人送的几坛茅台镇的陈年匠风酒,才丢了官,回的竹山书院。

这样的人,除非舌头坏了,不然不可能说她的酒难吃。

康维桢坐在书案后,白净的手指轻摁上薄唇,道“是真苦,又苦又涩,不信罗娘子自己尝一口。”

锦棠心说不应该啊,这是我昨夜偷偷调了一夜的酒,自己尝过都是直咂舌头,又怎会难吃

她掂过来,直接抱着坛子尝了一口,味道醇和饱满,香气满口,一丁点的苦味都没有,香的简直,立刻就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来。

康维桢看锦棠吃了一口,随即就站了起来,风度儒雅的中年男子,白麻棉袍,笑的格外温和,语带着些戏询“听说罗家酒肆的东家娘子卖酒不吃酒。康某想,不吃酒,又怎能酿得出好酒来

直到看罗小娘子吃过一口酒,我才信这酒是你自己酿的。你这酒味道确实很好,只要能保持这个味道,慢说秦州,卖遍宇内都不是问题,说吧,要我投多少银子。”

这就是他肯投钱的意思了。

锦棠只要沾点酒,颊上就会泛起红来,她没想到竟然这样容易的就能从康维桢这儿弄到钱。

一欢喜,强撑的那股气势就没了,轻搓着两只绵滑滑的细手,她道“那可真是太感谢康先生了。我要的并不多,一万两银子就得,您也不必参于经营,更不需要再投入什么,只需每年等着分成即刻。我罗家酒肆赚来的利润,每年都分您三成。”

她这样说,其实是经过格外细的计算的。

五千两银子还印子钱,剩下的五千两扩大酒窖,再兼持两年,凭着老基酒,她就可以大批量的进行酿产如今她勾调出来的这种酒。

康维桢手都拉开缺陷屉,大概是打算取银票了,随即停了停,道“罗娘子,投一万两银子,利润我占七成,你占三成,这生意才有得做。”

再将两只手搭到桌子上,康维桢笑的别有几分深意“别以为康某不知,你娘欠着孙福海五千两银子的印子钱,你来求我,实则是因为无路可走,想要从康某这儿借些银子去填孙福海的窟窿。

罗娘子,这种时候,连你这酒肆将来的归属是谁都不知道,康某当然要七成的利润,才肯给你钱。”

锦棠一沾酒,整个人就软了,但这不代表她脑子昏了,她脑子清楚着了,真要把七成利润都给了康维桢,那她们一家子一年辛辛苦苦,就比康维桢的长工还不如了。

趁火打劫,商人的天性,康维桢这是想趁火打劫。

罗锦棠手扶着梨木大案,竭力的稳着自己“世人皆言康先生独具慧眼,看粮粮涨,叹豆豆跌,一支大驮队横行塞北,厉害不过。可我还是觉得您差了一点。”

“哪一点”康维桢道。

面前的小娘人高瘦,挺拨,一袭白面棉直裰衬着她整个人有种英姿勃发的妩媚。

红唇轻掀,双眸涩滞,声音里含着些胶涩“我是您的财神爷,是跟您谈合作,给您送银子来的,因为我能肯定我罗家的酒会卖遍整个宇内,如今算不得什么,十年后,二十年三十年后,随着我罗家的酒越卖越广,您积攒的财富会越来越多,每年拿的分红也会越来越可观,而您付出的,就只有一万两银子尔。

而您只当我是个上门讨点秋风的穷乞丐,还想趁火打劫,这生意又焉有得做”说罢,锦棠退步福了一福做告别,转身便走。

康维桢还是很多年前,为学生的时候,听过这样的声音,那时候的葛牙妹还是个少女,吃上点酒,声音软软涩涩,步态软软桃佻。

这罗锦棠恍惚间就是她娘当年的样子,不过不一样的是,她似乎比葛牙妹更强韧,也更有主见。

走至近前,定目看了半晌。康维桢确定了,还有一点不同,她比葛牙妹似乎更容易醉酒。

从山正房出来,一路打量着竹山书院的学舍,讲堂。如今还未到放寒冬假的时候,不过正值中午,书院里的学生们应该都在午歇。

吃过酒,身上暖烘烘儿的,看天也明媚了许多,雪也比平日更晶莹透彻。

虽说没能说服康维桢给自己做投资,罗锦棠自信凭着自己酝出来那坛子味道绝美的酒,康维桢总还会再来找她的,不过时间问题而已。

毕竟,为人在世,谁不想赚钱,以她两生的经验来看,有钱人比穷人更爱钱,更爱赚钱。而康维桢,就是个极爱钱的有钱人。

就在路过一处学舍时,锦棠见日光漫洒的台阶上坐着个穿着件带补丁的青布褂子,面色白净,瘦瘦高高的男子。这男人虽说衣着朴素,但修眉入鬓,面白如脂,一点红唇,泛着淡淡的绯色,比一般女子的还要红艳明亮,鼻挺而秀,相貌清秀俊美,气度温朴如玉,叫冬日的暖阳照着,简直像一块晶莹剔透的美玉一般。

有匪君子,质美如玉,说的就是这样的男子吧。

他坐在张竹椅上,膝上摊着件棉衣,瞧那样子是正在替自己补棉衣。

锦棠的腿有些软,呼吸也有些簇,眼前浮起一个官袍青青,蓄着淡须,在京城的那十年间,无论风雨寒雪,经常会站在她家门外,角落里默默望着她的男人。

多少回她从外面吃完酒回来,下了马车偶尔一眼瞟过去,总会看见他站在角落里。多少回她和陈淮安吵完架,在家里呜呜咽咽的哭,隔壁葛家的丫头就会端一碗热腾腾的臊子面过来。

就是因为那个人一直在角落里默默的守着她,看着她,叫她觉得自己在世上还不算无依无靠,是有亲人在牵挂的,才能强撑那么些年。

“青章”

这就是葛大顺的儿子,将会在五年后,以金殿第二十七的名次考上金榜,官至左都御史,掌管国中十三道监察御史,为官清廉,做事雷厉风行,令内阁辅臣们都闻风丧胆的,渭河县有史以来最荣耀的进士,葛青章。

他上辈子比锦棠早死了三年,就在她和陈淮安和离的那一夜,叫陈淮安给推入护城河,溺死在护城河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够肥的一章吧,快夸我呀。

表哥无良作者,谁家的男二一出场在补衣服为了洗白陈淮安,还能要点脸吗

作者你是锦棠的心头朱砂痣啊,拿出你的范儿来,补衣服也有补乾坤的气势才行啊。

咦,角落里那只笑的有些谜的二哈是谁,难道是咱们的男主陈淮安

留言啊,撒花啊,会发红包哒,要是小天使们够热情,宁远侯不定会早点出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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