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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攻其不备

好霸道的剑术!云重着实吃惊,若是普通修炼者遇到这样的对手,只有死路一条。就算自己也只能靠举世无双的对战经验来应付,身体一旦被击中,那绝对十死无生。

“小姑娘出手如此歹毒,你未免也太不把人命当回事了!”云重双脚用力,身体腾空,从剑痕的缝隙中穿过,直取孟飞卿要害。

孟飞卿比他更惊讶,聚元修士怎么可能躲过自己的凌厉一剑?然而事实却是云重已经离她不到三尺。

这绝对是死亡距离,当然,是对云重而言的。近身作战,修为占主导优势。你打我一拳,我没有感觉。我踢你一脚,你就受不了。

孟飞卿又想错了,云重仿佛能看穿她的功法,知道她每一招攻击的方位。

更可怕的是云重全凭一双肉手和她战斗。用的是强化骨骼之法。

云重的双手变成了黑色,撞击长剑竟有金鸣之声。这个人是怪物吗?修为和能力反差也太大了吧!

让孟飞卿头疼的是云重那可怕的战斗经验和不留任何破绽的连续攻击。这个人到底打过多少次架?

“难道你所有的修炼时间都用来战斗了?”没听说过附近有这种战斗狂人。孟飞卿打得极其郁闷,仿佛只剩下一条取胜之路,那就是等云重力量用尽。

和一个聚元修士拼耐力,这也太丢人!

云重把孟飞卿当成自己试金石,所以不遗余力地攻击。十分钟狂攻之后,他感觉体力不支,孟飞卿则游刃有余。这一仗赢不了。

“姑娘,得饶人处且绕,我纯属无心之举。”云重准备闪人了,再打下去会有更多人找麻烦。

周围观众的眼神他不能不考虑,已经有很多人想分分钟灭了他。

不管什么时候,做人都得低调,若是拼命打败了她,那么自己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树个把强敌有益身心健康,变成公敌,那就凄惨了。

打不动了吧!孟飞卿抓住机会平刺一剑同时右手握拳,暴施电光拳,来个双管齐下。

机会啊,云重身体后仰,将自己的小腹暴露出来。孟飞卿见状毫不犹豫地出手。

轰,云重只觉小腹巨痛,整个人都飞了起来。口中忍不住喷出一口血。吐血逃走应该是对观众的最好交待了。云重急忙稳住身形落地倒退。随时发力狂奔。

孟飞卿这才明白云重是故意露出破绽,借自己的拳力逃走。被我打了一拳还想跑?她动如脱兔,紧追而去。

“至于穷追不舍么?我又没看到什么!”云重吐血狂奔十分钟,体力严重消耗。可孟飞卿依然穷追不舍,从大街追到小巷,从城里追到城外。

云重抱怨自己来早了,离约定日期还有一天多时间。想求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恒城南门外是绵延千里的魔兽山脉。他不想往里跑,可孟飞卿硬是将他赶往山中。

这是要杀人灭口的节奏。嘿嘿到了山中指不定谁灭了谁!就在云重庆幸除了她没别的追兵时,管家带着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而来。

这次他来的底气十足,因为已经得到了老爷的肯定。孟飞聪蛮横,那是少年气盛。孟家作为恒城第一家,做什么事都得首先考虑面子问题。

云重先是打了孟飞聪,揍了龙马。紧接着又当街和大小姐大打出手。可恶的是居然还敢跑。孟家的威严岂是你一个聚元小子可以挑战的?

管家带着诛杀令来。势欲将云重千刀万剐。

见云重躲入山林,他得意地笑了。若是云重一直沿街而逃,他们就不得不顾及身份。孟家大张旗鼓追杀一个聚元小子,这事儿做得再漂亮也挂不住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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