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餐桌上,顾眠对着苏韶涵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姐姐,你昨天晚上的西米露真的好好吃啊。”
苏韶涵一口血堵在胸口,脸上却还要笑扮演宠爱妹妹的角色:“你喜欢的话,下次我再煮给你吃。”
“真的吗?”顾眠眼睛弯了弯:“姐姐你对我真好。”
苏韶涵的一口血已经逼到了喉咙,勉强笑了笑。
顾振华一脸慈爱的看着顾眠,瞧瞧他的宝贝女儿,多乖啊!
只不过经过昨天晚上顾眠的“提醒”,他有意无意的也开始留意起苏韶涵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苏韶涵的笑有点勉强。
顾眠失忆以后,佣人们也着实过了段轻松日子,不然主人家的气氛阴沉沉的,他们都不好意思露笑脸。
丁小雨蹲在墙边上,手里拿着一把小铁锹撅着屁股在挖着什么。
“你在挖什么?”一道清清爽爽的声音在她响起。
丁小雨头也不抬,吭哧吭哧的继续挖着:“挖蚯蚓啊。”
“挖蚯蚓干什么?”很感兴趣的声音。
丁小雨说:“给小鸡小鸭吃。”
“哦。你养的吗?”
“对啊!”丁小雨一边说着一边终于抬起头来,然后瞪圆了眼睛看着坐在轮椅上弯下身来看她挖土的顾眠,手里的小铁锹差点掉在地上。
顾眠直起身子来,对她笑了笑:“吓到你了吗?”
丁小雨先是点点头,又猛地摇摇头,她今天扎了两个小辫,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穿红底色的黄色小碎花裙,眼睛圆溜溜的,但是眼神有点呆愣愣的,一眼就能看出和正常人的区别,她就这么拿着小铁锹,直愣愣的盯着顾眠。
“你还记得我吗?”顾眠微笑着看着她。
丁小雨怯怯的点点头,小小声的说:“你是小姐。”
叔叔阿姨们都叫她小姐,他们告诉她,说小姐很凶,不能靠近她,会挨打的。
可是她觉得小姐一点都不凶。
上次还给她西瓜吃,还用她香香的帕子给她擦眼泪,还和她说明天见。
小姐一点都不凶。
小姐就跟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又漂亮又善良。
顾眠笑了:“我能看你挖蚯蚓吗?”
丁小雨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握紧了自己的小铁锹。
“你挖吧,我看着。”顾眠说。
丁小雨就又开始挖了。
“这里有蚯蚓吗?”顾眠问。
“有的!好多!”丁小雨肯定的说:“我上次挖了好多!”
顾眠忍不住微笑。
她在乡下老家住过一段时间,跟着外婆住,也扛着小锄头和外婆一起去挖过蚯蚓,给小鸡小鸭子当零食。
那几乎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
什么烦恼都没有,每天田里山里的疯跑,最大的烦恼就是作业还没写完,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
这样快乐的日子,只有短短的两年。
外婆去世以后,她又被接回了城中村阴暗逼仄的小房子里,听着楼道里隔壁女人和客人调情。
看到丁小雨,她好像看到了那段快乐的时光。
“你养的小鸡小鸭多吗?”
“可多了!我每次挖好多的蚯蚓都不够吃!”
“那里有一条。”
“啊!我也看见了!”小雨一点也不怕的从泥土里揪出一条又长又大的蚯蚓,兴奋的声音传出很远:“哇!你看!这条好大!”
顾眠夸她:“是啊。你可真厉害啊。”
“小姐失忆以后真是变了很多。”管家站在不远处的草地上,望着那边,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感叹道。
“嗯。”顾少棠也望着那边。
少女浅浅微笑的面庞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失忆后的顾眠很快就赢得了顾家上上下下几乎所有人的喜爱。
如果顾眠存心想要人喜欢她,那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她有着天生就讨人喜欢的技能。
只在于她想不想。
成为“顾眠”后,也一样。
她很快就让人忘记了“顾眠”以前有多么不好。
小姐多善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