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是无争山庄庄主五十多岁才有的老来子,从小就备受关怀和宠爱,也背负着父亲巨大的厚望。他也不负父亲的期许,自幼便天资聪颖,根骨上佳,但是非常不幸的是,三岁那年一场大病,让他失去了永远的光明,至此之后世人谈论起他的名讳,总要在最后加一句“可惜是个瞎子”。
身为享誉江湖的无争山庄少庄主,原随云是骄傲的,但是因为自己看不见,他又是自卑的。
自卑与自傲,让他更加刻苦地变强,但是当他发现自己不管多么优秀多么出色,总会有人拿他目盲之事来做文章时,内心便开始滋生阴暗和扭曲。他用温文尔雅的表象来伪装自己,外表光鲜亮丽,内心却在一日又一日的嫉妒和愤恨中腐朽糜烂。长大之后,他开始觉得不满足了,所以他创立了蝙蝠岛,将之建立在一个海外孤岛之上的幽暗山洞里,妄图将之打造成销金窟,让所有因为贪婪而前来蝙蝠岛的人都尝尝目盲的滋味。
他甚至还准备买下了一群绝色女奴,将她们的眼睛缝上,彻底将蝙蝠岛打造成令人梦寐以求的奢靡之地。
但是他的雄心壮志还未能实现,出海之时便被一道飙风卷沉了船。原随云武功高强,本来是可以安然无恙的,但是却因为这场天地之威而撞上了什么东西,像是一层看不见的隔膜。原随云看不见,却比常人更为敏感,他突然想起江湖上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海外仙岛之说,对此他曾经是不屑一顾的。但是此情此地,在如此危险的境况里,他竟然非常突兀的想起了这条消息,并且怦然心动。
倘若……这世上当真有仙人,那么,他是不是可以重新见到光明
原随云心中最大的心结便是他的看不见――他像是蝙蝠一般永远只能置身于黑暗之中,但是他却比谁都更向往光明。也为此,他嫉妒那些看得见的人,为此而扭曲了心性,想要让世人同他感受一样的痛苦。但是倘若真的能看见了,真的能重新站在光明之下,那让他从此真的当个光风霁月的少庄主,他也愿意的。
金钱地位名声武功这些世人苦苦追求的东西他都不缺,身为无争山庄的少庄主,他什么都不缺,唯一的遗憾便是看不见。
电光火石间,原随云便想赌一把。他拼尽自己的内力向那一层隔阂打去,想要穿过这一层结界,但是仙人设下的防护结界岂是他一个尚未成为大宗师的凡人能够打破的甚至于那攻击还被反弹了回来,击中了原随云,不仅让他深受重伤,还让他陷入了昏迷。
但或许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吧,结界在反弹时有一瞬间的波动,竟正好将原随云纳入了结界之中,随着海水将他冲到了岸上。
重伤,以及结界的反弹,让他暂时性失去了自己的记忆。
原随云醒来时便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床上了,脑子里一片混沌,只记得自己叫原随云,是个目盲之人以外,其他的什么都记不得了。而救了他的那个女子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奚琴。他虽然看不见,但是却能听到她如丝竹磬乐般动人的声音,对方的性格也很温柔,温柔甚至是单纯。
她就像是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女子,良善且品性温醇如水,但是她却并非十指不沾阳春露水的娇女子,身边没有仆从小厮,一切事物都是自己打理,甚至还能将他照顾得很好。原随云疑惑于对方这样的矛盾,他虽然失忆了,但性格还是充满了菱角尖刺,甚至满怀着恶意和戒备,想要挖掘出对方性格中阴暗的一面。
原随云坚信,再怎么干净纯粹的人,只要浸入黑暗之中,那么迟早也会跟黑暗融为一体。
他表现得温文尔雅,谈吐斯文,更是做出一番被人相救之后情愫暗生的模样。他相信,只要是女子,都难以抗拒这样一个对她一往情深的男人,更何况这个男子样貌气度皆不俗,而美救英雄,不也是一个少女们梦寐以求的浪漫而美好的相逢吗
而等到将来,她发现这一切都是虚假的,都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山盟海誓,她还能维持自己内心的明净无暇吗
原随云有些阴暗而期待得等着,却不想这一次,完全踢到了铁板。
“奚琴有话要同公子言明,若奚琴所言之事是子虚乌有,还请公子莫要笑话奚琴的自作多情。”女子的声音仍然如往常般清灵悦耳,可语调却平静坦然得让原随云产生了些许疑惑和不安,只听她道,“公子是否对奚琴有意”
原随云讶然,他没想到这个温柔如水的女子居然一点都不委婉,就这么直白地道破了他的暧昧不清。但是尽管心中诧异,原随云却也没有显露出半分不妥,既然被人点破了,他便也顺着杆子往上爬,温柔地笑道:“奚琴姑娘温柔淑美,兰心蕙质,随云自然倾心不已。”
这般柔情蜜意的爱语,怕是世间没有多少女子可以抵挡。原随云本以为她会欢喜,会羞涩,会回应,但是他怎么也没想到,奚琴竟是摘下了脸上的面纱,缓步走到他身前,持起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脸上。
原随云看不见,却能听到常人所听不见的声音,他看不见奚琴的容貌,却能听到她动人的嗓音和轻盈的步伐。是以,他一直觉得奚琴就算不是绝色倾城,也应当是清秀佳人。但他可以不相信任何人或事物,却不会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和手。这个娴静温婉的女子,非但长得不美,甚至还可以说是丑陋的。
他一时间忡怔无言,喃喃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奚琴却已经平静地放下了他的手,温声道:“奚琴一生,因为容貌丑怪之故,受尽了折辱,甚至为此走了一次鬼门关,早已经对红尘心死了。公子这样好的人,日后定然能得娶得心爱的姑娘,奚琴在此,就先祝福你们,夫妻一心,白首不离。”
原随云这才明白,他早已不必将面前的女子推入黑暗了,只因她本来就在黑暗中龋龋独行,如今,才寻得解脱罢了。
世人愚昧,有眼无珠,却总喜欢将那些华而不实的阿堵物当做珍宝,真正的美玉却藏在黝黑粗糙的石料里,被人弃如敝履。
原随云惯来是温和而优雅的,不管内心如何阴暗扭曲,他都不曾撕掉自己光风霁月的皮囊。但是听了奚琴的话,原随云竟想起了自己的些许记忆,想起了幼年时期因为被人讥讽瞎子之时嚎啕大哭的自己。然后,他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失了温文,失了优雅,冷冰冰的,还透着怒气:“不过是一具皮囊的美丑,就能让世俗之人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目中无人,如此,即便生了一双招子,又有何用有眼无珠的蠢货,还不如一个瞎子!”
他话音刚落,便是一怔,不知道自己的愤怒究竟是因为自己的过往,还是因为面前的女子。
他平了心绪,道了声失礼,听见她回了一句没关系,却没看到女子眼角滑落的泪滴。